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东光县位于华北平原冀东南部,地处黑龙港流域下游,沧州市南部,位于东经116度28分至116度53分,北纬37度44分至38度02分之间。全境横距36.5公里,纵距32.5公里,总面积730平方公里。南邻吴桥县,两县城相距32公里;北与南皮县毗连,两县城相距20公里;西与阜城县以南运河为界,两县城相距33公里;西南与景县接壤;西北与泊头市接壤;东隔漳卫新河与山东省宁津县相望,县城相距35公里;县城在沧州市政府驻地南55公里处,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东偏南180公里处。距首都北京市260多公里,距天津市160多公里。